深圳医保个人支付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具体适用于一档、二档及综合医疗保险:
一、基本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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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基本医疗费用
包括门诊挂号费、检查费、药品费等在医保目录内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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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补充医疗费用
部分药品和诊疗项目需额外支付,个人账户可支付其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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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购药费用
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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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支付
支持支付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近亲属的门诊、住院等符合规定的费用。
二、重大疾病门诊(门特)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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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部分报销
包括起付线以下、乙类先行自付、按比例自付、封顶线以上及目录超限价部分,均可用个人账户余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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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个账活化功能
需主动开通此功能后方可使用。
三、其他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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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病的特殊门诊费用
按大病门诊相关规定执行,个人账户可支付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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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一档参保人门诊费用70%、二档30%由个人账户支付,大病门诊按大病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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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体检、预防接种
本人及已备案家庭成员的健康体检、预防接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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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指定费用
国家、广东省规定的其他医疗费用。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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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影响 :个人账户划入金额与缴费基数相关,一档为缴费基数的2%,二档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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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方式 :可通过“深圳医保”公众号查询个人账户余额及报销额度。
以上范围综合了医保政策文件及官方说明,具体以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