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就医使用方法如下:
一、门诊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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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自2023年10月1日起,深圳参保人在广东省内异地已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可持医保卡直接刷卡结算,个人自付部分由医保卡余额和现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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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种
若参保人已办理门诊特定病种认定并完成异地就医备案,符合条件的门诊医疗费用可从个人账户划扣;已联网结算的病种可直接刷卡结算,未备案的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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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联网结算医疗机构
需先行支付费用,费用发生后1年内向深圳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二、住院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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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在广东省内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住院时,医保费用由医保和医院直接结算,个人只需支付自付部分(通常为起付线以上部分的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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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支付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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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时凭《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身份证办理出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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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账时医院先记账,再由医保局结算,个人自付部分由现金或医保卡余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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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药店购药
深圳医保卡可在广东省内指定药店(如大参林等连锁药店)直接刷卡购药,卡内余额不足时需自费。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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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目录限制
诊疗项目、药品需在深圳市医保目录内,自费项目无法使用医保卡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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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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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一般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如2018年为5008.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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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报销比例约为80%,具体比例因医院和项目差异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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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部分病种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未备案的门诊费用需自费。
五、查询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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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目录查询 :可通过深圳社保中心网站或医院触摸屏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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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查询 :建议登录深圳市劳动保障网获取最新政策。
以上信息综合了深圳医保的最新政策,具体操作以实际医疗机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