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自行做的伤情鉴定通常不具备法律效力,因为其程序和结果缺乏司法鉴定机构的规范性和权威性,难以被法院采信。
1. 伤情鉴定的法律要求
伤情鉴定是法医临床鉴定的一部分,需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等法规进行,通常由公安机关委托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完成。这些机构需具备资质,鉴定程序需合法合规,鉴定结果才能作为案件中的有效证据。
2. 自行鉴定的局限性
个人自行制作的伤情鉴定存在以下问题:
- 程序不规范:缺乏司法鉴定机构的严格程序,如送检材料来源不明、鉴定过程未公开等,导致鉴定结果难以被采信。
- 证据效力不足:自行鉴定意见通常被视为“私文书证”,而非《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鉴定意见,其证明力较低,容易被对方反驳。
- 缺乏权威性:未经司法程序监督的鉴定结果,可能因鉴定人资质、鉴定方法等问题失去公信力。
3. 如何确保鉴定结果有效
为了确保伤情鉴定的法律效力,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 申请司法鉴定:在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向法院申请委托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避免因程序问题导致鉴定意见无效。
- 提前准备材料:确保送检材料(如病例、医学影像等)齐全且真实,以便鉴定机构作出准确判断。
- 通知对方参与:鉴定过程中应通知对方到场,确保程序公正透明,避免因单方行为导致鉴定意见被质疑。
4. 总结
自行制作的伤情鉴定因程序不合规和权威性不足,通常难以被法院采信。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建议通过合法途径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确保鉴定结果具备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