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10月1日—10月31日
三季报的披露时间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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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时间 :三季报的披露时间为每年的 10月1日至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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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这一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四十四条,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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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准备与变更 :上市公司须在第三季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即10月31日前)完成三季报披露。如需变更披露时间,必须提前五个交易日提出申请,且原则上仅能变更一次。若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应当及时向交易所提交书面说明并公告。
上市公司应在每年的10月1日至10月31日之间完成三季报的披露,并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