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特病纳入医保的时间节点主要涉及以下三个层面:
一、全国统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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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
山东省将肺结核、慢性病毒性肝炎等慢特病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通过统一病种、认定标准及提高待遇水平,构建了门诊慢特病一体化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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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日
山东省调整医保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新增9种疾病(如戈谢病、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等),并统一病种编码和年度支付限额。
二、地方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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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
池州市将脊髓性肌萎缩症、β-地中海贫血等4种疾病纳入医保门诊慢特病范围,执行统一认定标准及报销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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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日
广东省调整职工及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职工病种增至68种,城乡居民病种增至68种,允许同时申报2个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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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日
四川省新增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等5种慢特病纳入跨省直接结算范围。
三、其他省份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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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直接结算扩围 :2024年新增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冠心病等5种病种纳入跨省直接结算,覆盖全国6.9万家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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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数量调整 :如河南省自2025年1月1日起将职工慢特病病种增至68种,城乡居民增至68种。
总结
慢特病纳入医保的时间节点因地区政策而异,但全国范围内自2021年8月山东率先实施统一调整,随后多个省份逐步扩大覆盖范围。建议参保人员关注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以确认具体病种及待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