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篡改病历的认定涉及法律后果和责任承担,需从行为性质、证据及法律后果三方面综合判断:
一、行为性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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篡改与伪造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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篡改 :指对原有病历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如添加、删除或歪曲病情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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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 :指完全虚构病历内容或制造虚假文件。
两者核心区别在于是否基于真实医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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篡改病历的客观表现
包括未经患者同意擅自修改病程记录、手术知情同意书等关键文书,或篡改电子病历系统中的数据。
二、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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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的认定
若篡改行为直接导致患者病情恶化或死亡,可能被认定为医疗事故,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需注意,单纯病历篡改不一定直接导致医疗事故,需结合因果关系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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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推定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222条,医疗机构若存在篡改病历行为,患者可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无需患者举证。但需排除正常医疗行为(如补记、更正笔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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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责任
医疗机构可能面临警告、暂停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医生可能因违反执业规范受到行政处罚。
三、证据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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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与内容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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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修改需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如未审批、篡改痕迹明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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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需与诊疗过程一致,符合疾病发展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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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证据印证
需结合其他医疗记录、影像资料、患者陈述等交叉验证;
可通过司法鉴定或法院调查获取专业意见。
四、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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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权益保护 :患者可保存原始病历、申请“痕检”鉴定或通过医疗纠纷调解、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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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责任 :若被推定存在过错,需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民事赔偿责任,可能同时面临行政处罚。
总结
医生篡改病历的认定需结合行为性质、因果关系及证据链,可能涉及医疗事故、过错推定或行政责任。患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医疗机构则需规范诊疗行为以避免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