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病种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1.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0%,无起付线,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50元。
- 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50元。
- 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50元。
2. 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
- 报销比例为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500元,适用于长期患病且需要持续治疗的人群。
3. 门诊特殊疾病报销比例
- 报销比例按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执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与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适合高成本治疗的患者。
4. 报销范围
- 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的诊疗项目、药品、医疗服务和医用耗材均在报销范围内。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政策或报销流程,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参考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