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种处理方式
当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未达到15年,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 延长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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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可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选择继续逐年缴费,直至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或以上,然后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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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在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的人员,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
- 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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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可以将自己的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所有费用,然后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居民养老金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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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换后,只能转移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统筹账户的钱将损失。
- 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
- 参保人员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保经办机构会按照程序终止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 一次性补缴(特定情况) :
- 对于在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已经参加社保并且开立基本养老保险账户的个人,以及60年代到80年代左右下乡的知识青年,可以一次性补交完成15年的费用,直接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的待遇。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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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缴费 :如果经济条件允许,且希望继续工作并享受较高的养老金待遇,可以选择延长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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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如果经济压力较大,或者希望尽早退休并享受较低的养老金待遇,可以选择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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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如果不再希望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且已经满足其他退休条件,可以选择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请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