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30条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 原则上以自愿为主 。具体而言,诊断结论和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伴有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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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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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
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还需要包括监护人及本人双方的同意。如果并未出现上述情形,而医院拒绝听取其本人意愿,进行强制医疗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可以起诉精神病医院要求赔偿。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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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面临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时,患者及其监护人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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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遇到医疗机构未经同意进行强制医疗的情况,应及时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