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评审费发放标准根据评审类型、地区及时间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按地区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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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辖区内的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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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标准 :4小时内按300元/人/次发放;超过4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计100元/人/小时,但每日最高不超过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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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若评审时间超过8小时,后续每小时加计100元,但每日上限为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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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专家(非乌鲁木齐市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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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标准 :8小时内按600元/人/次发放;超过8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计100元/人/小时,但每日最高不超过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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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 :可实报实销往返差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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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按评审类型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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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常规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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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时间≤4小时:300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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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时间>4小时:每超1小时加计100元(每日上限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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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特殊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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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时间≤4小时:300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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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时间>4小时:每超1小时加计100元(每日上限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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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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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时间≤4小时:300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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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时间>4小时:每超1小时加计100元(每日上限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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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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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计算 :以专家到达评标现场并开始工作时间为起点,结束时间为评标结束时间,中途用餐时间不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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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理 :迟到30分钟以上扣100元,未完成评标擅自离开不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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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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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时间≤4小时但超过3小时的,按300元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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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需回避或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评审时,按100元发放交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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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历史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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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标准 :本地专家每日最高600元,外地专家每日最高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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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职称评审费 :与采购活动无关,高级80元/人、中级80元/人、初级40元/人。
以上标准综合了财政厅指导意见及行业规范,具体执行以当年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