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500元
荆门市的生育津贴政策如下:
- 一般生育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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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的计算依据公式为: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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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顺产(包括妊娠28周引产)的可享受128天生育津贴,难产(剖宫产)的可享受143天生育津贴;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及生育津贴。
- 特定政策 :
- 针对三孩生育,荆门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中明确,夫妻双方中至少一方为荆门市户籍、在市内医疗机构生育三孩的家庭,每月发放500元育儿补贴,直至孩子满3周岁。
- 生育医疗费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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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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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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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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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 一次性补贴 :
- 对夫妻双方中至少一方为荆门户籍,在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三区购买首套或改善型普通住房的生育二孩及三孩家庭发放购房补贴,其中二孩家庭给予一次性补贴2万元,三孩家庭给予一次性补贴4万元。
荆门市的生育津贴金额主要取决于职工的月平均工资和产假天数。对于生育三孩的家庭,每月还会额外获得500元的育儿补贴,直至孩子满3周岁。购买首套或改善型普通住房的生育二孩及三孩家庭还可以获得一次性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