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时间需根据具体政策阶段进行区分:
一、单独两孩政策(2014年1月18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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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2014年1月16日,江西省通过《关于修改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允许符合条件的夫妻生育第二孩,具体条件为夫妻或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只生育过一个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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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2014年1月18日正式实施。
二、全面两孩政策(2016年1月1日实施)
- 政策调整 :根据2015年全面两孩政策的国家部署,江西省于2016年1月1日起废止原《条例》,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取消生育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三、三孩政策(2022年5月31日实施)
- 政策内容 :2022年5月31日,江西省正式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允许夫妻生育三个子女,并配套开放生育登记,但此前已生育的夫妻无需重新办理生育证。
四、当前有效政策(截至2025年4月)
- 主要调整 :2021年9月修订的《条例》进一步明确三孩政策实施细节,优化生育服务,但三孩政策本身自2022年5月31日起生效。
总结时间线
政策类型 | 实施时间 | 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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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两孩 | 2014年1月18日 | 允许独生子女家庭生育第二孩,取消生育审批 |
全面两孩 | 2016年1月1日 | 废止原条例,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实行生育登记 |
三孩政策 | 2022年5月31日 | 开放三孩生育登记,配套支持措施逐步完善 |
建议根据当前时间节点及生育计划,结合最新政策文件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