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药店申请纳入医保协议管理的办理流程通常包含以下步骤,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略有不同:
一、申请准备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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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需提交《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表》《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执业药师注册证书、经营场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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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单规范要求
- 表格需采用A4纸型,装订牢固,页码连续,中间不得丢页或少页。
二、申请提交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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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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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提交 :通过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指定的政务平台(如浙江政务服务网、蒙速办APP等)上传电子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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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提交 :到医保经办服务大厅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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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需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如每月固定日期)前完成提交,例如余姚市要求3月3日8:30-17:00期间提交。
三、审核评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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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审核
医保经办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材料完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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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评估
组织由医疗保障、医药卫生、财务等专业人员构成的评估小组,通过实地察看、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估,评估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
四、协商谈判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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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内容协商
评估通过后,医保中心与零售药店就服务人群、服务范围、支付方式、服务质量等核心条款进行协商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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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示
协商结果在医保部门官方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五、协议签订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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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服务协议
公示无异议后,双方签订《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协议签订后医保部门会向社会公布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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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管理
协议生效后,医保部门将定期对药店进行监督评估,确保协议履行情况。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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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对材料要求、评估流程、办理时限等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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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需确保真实性、完整性,避免因材料问题影响审核结果。
以上流程综合了多地医保部门的通用做法,具体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