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等级划分
一级医疗机构 不包含 任何等级划分(即无"一甲"之说)。根据我国医疗机构的等级划分体系,一级医疗机构是基层医疗机构的统称,主要承担社区预防、医疗、保健和康复服务,其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一级医疗机构的定义与功能
- 服务范围
直接为社区提供基础医疗服务,包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预防保健、康复指导等。
- 病床规模
病床数通常在100张以下。
- 机构类型
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医疗机构等级划分体系
我国医疗机构等级从高到低分为 三级十等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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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无细分等级(即无"一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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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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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分为甲、乙、丙、特等四个等级。
总结
一级医疗机构是医疗体系的基础层级,专注于社区服务,不涉及"一甲"等细分等级。若需进一步诊疗,患者通常需转诊至二级或三级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