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医保报销细则如下,综合多个权威信息源整理而成:
一、普通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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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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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年40元起付标准,用于支付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的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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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起付线的医疗机构包括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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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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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机构: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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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市二级医疗机构: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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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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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 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报销300元。
二、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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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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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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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二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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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二级医疗机构: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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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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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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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药品/中药饮片:按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执行(一级95%、二级90%、三级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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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民族药/诊疗项目:按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执行(一级95%、二级90%、三级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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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 一个医保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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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与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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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种门诊慢特病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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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院需经三级医院副主任医师同意,费用先自费10%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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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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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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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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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最高25万元。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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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待遇 :门诊慢特病、住院、大病等特殊病种需额外申请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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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需提交住院结算单、诊断证明等材料,经医保部门审核后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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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规定 :转院需三级医院证明,费用先自费10%再报销。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1-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以银川市医保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