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500元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当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存在欺诈行为时,消费者可要求“退一赔三”的赔偿。具体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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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赔偿标准
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例如,消费者购买商品花费200元,若存在欺诈行为,则需赔偿600元(200元×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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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500元的处理方式
若计算出的三倍赔偿金额不足500元,则按500元进行赔偿。例如,消费者购买商品花费150元,三倍赔偿为450元,实际按500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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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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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条款仅适用于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的情况(如虚假宣传、以次充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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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增加赔偿后金额超过500元,则按实际计算金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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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
- 若消费者同时要求退货,可无条件退货,且赔偿金额以500元为上限。- 若涉及食品安全问题,消费者可依据《食品安全法》要求支付价款10倍或损失3倍的赔偿金,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赔偿。
建议消费者在遇到疑似欺诈行为时,及时保留证据(如合同、广告、支付凭证等),并通过消费者协会或工商部门介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