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杆护栏的高度规范要求如下:
- 一般民用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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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临空高度在24.0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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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临空高度在24.0m及以上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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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人屋面和交通、商业、旅馆、医院、学校等建筑开敞中庭的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2m。
- 工业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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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空高度小于20米的,护栏高度不得低于10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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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空高度大于等于20米的,护栏高度不得低于1200mm。
- 住宅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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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空高度小于24米的,阳台护栏高度不应低于10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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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空高度大于等于24米的,阳台护栏高度不应低于1.1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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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人屋面、商场、体育馆、公共场所建筑临开敞中庭的阳台护栏高度不应小于1.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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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儿所、幼儿园阳台护栏高度不应低于1.3米。
- 室内楼梯、扶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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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非临空楼梯、扶梯的护栏高度不得低于9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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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临空楼梯、扶梯以及室外楼梯的护栏高度按上述要求设置,且不得低于1100mm。
- 窗或玻璃幕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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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筑临空外窗的护栏(或窗台)不得低于8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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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建筑临空外窗的护栏(或窗台)不得低于9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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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低窗、凸窗窗台高度≤450mm时,其护栏高度从窗台面起算不应低于900mm。
- 施工作业防护栏杆 :
- 防护栏杆高度不小于1200mm。
这些规范旨在确保不同场景下的栏杆和护栏能够提供足够的安全保障,防止人员坠落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建议在设计和安装栏杆时,严格遵循相关规范,确保其安全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