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基本农田最新政策主要围绕耕地保护、非粮化管控及调整补划等方面展开,具体如下:
一、耕地保护责任与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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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同责机制
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将耕地保护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评价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确保到2035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21.7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38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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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引领与管控
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实行最严格的用途管制,确保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410万亩以上、产量29亿斤以上。
二、非粮化耕地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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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限制非粮化
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将耕地保护独立成章,明确禁止擅自将耕地转为非粮用途,通过政策引导调整种植结构,优先保障水稻、玉米等主粮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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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处理与过渡期
对已种植槟榔等非粮作物的农田,根据挂果年限和种植时间分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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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苗需立即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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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树允许在1-3年内完成转型,提供补偿或转种替代作物(如园地、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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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整补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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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审批与补划原则
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需经严格论证,补划地块需符合坡度小于25度、集中连片等条件,确保面积不减少、质量提升、生态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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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机制
通过调整补划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调减指标的市县可通过易地补划实现指标补偿。
四、政策执行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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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与问责
将耕地保护纳入绩效考核,对突破保护红线的行为实施终身追责,强化考核结果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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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协同机制
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协同推进保护工作,乡镇政府负责具体落实,形成三级联动监管体系。
以上政策体现了海南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与推动自由贸易港建设中的责任担当,通过制度创新与分类管理实现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