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医保政策,门诊报销起付线为1800元,具体规则如下:
一、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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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门诊费用超过1800元后,可按50%比例报销,未达1800元的部分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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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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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下 :超过1300元后按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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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 :超过1300元后按8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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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流程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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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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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内(≤1800元):全额自费,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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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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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按50%比例报销,退休人员按70%-8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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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额度设有封顶线(如20000元),超出部分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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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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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额度
医保报销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计算,未达1800元需自费。例如,某年累计花费1500元,次年需自付1800元起才能享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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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比例差异
门诊费用越高,自费比例越低。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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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800元部分按50%报销,实际自费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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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3100元(1300+1800)部分按70%报销,实际自费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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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议
若每年门诊费用均低于1800元,建议通过以下方式降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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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自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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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选择社区医院(门诊费用约其他医院70%)。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政策文件及权威平台数据,确保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