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解决或投诉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单位未停缴医保导致无法缴费,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与单位协商解决
- 要求单位立即停缴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单位应在用工后30日内办理社保登记,未办理的社保经办机构会核定缴费额。您可要求单位立即停止缴费,避免影响后续参保或待遇享受。
- 沟通转移或补缴
若单位拒绝停缴,可协商将社保转移至新单位(需同一统筹区)或由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若涉及跨统筹区,需办理转移手续。
二、通过社保部门处理
- 投诉或举报
您可向当地社保稽查部门投诉单位未依法缴费,要求其履行法定义务。部分地区支持通过12333热线或当地社保局官网提交投诉材料。
- 办理社保变更
若单位仍不配合,可到社保中心办理缴费主体变更,将社保转移至其他可缴费主体(如亲属单位、第三方代缴公司等)。
三、个人参保方案
-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若无法立即解决,可申请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需自行缴纳医保费用。需前往当地社保局或政务平台办理参保登记。
- 城乡居民医保
若符合条件,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需户籍或居住证),但待遇与职工医保不同,仅限门诊和部分医疗费用报销。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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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重复缴费 :一个人不能同时缴纳两份医保,需先解决原单位未停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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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影响 :单位欠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无法报销,需补缴欠费及滞纳金后,从次月开始恢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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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建议尽快处理,避免影响个人社保记录和未来就业时的社保转移。
建议优先通过协商和社保部门介入解决,若涉及跨地区或复杂情况,可结合法律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