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欠缴社保的最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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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责任: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的,需全额补缴欠费及滞纳金。滞纳金按日加收万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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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缴费流程:自2025年4月1日起,用人单位需自行申报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取消批量扣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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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范围: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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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时间限制:企业职工社保补缴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24个月)。超过2年的欠费,原则上不予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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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补缴:
- 2011年前退休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若退休时社保未缴满15年,可进行一次性补缴。
- 1961年至1982年期间下乡的知青,达到退休年龄但社保缴费不足15年,也有机会一次性补缴。
- 男性满65岁、女性满60岁,且在2011年之前就已参保的退休人员,若社保未缴满15年,同样可以一次性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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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未按时申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包括责令限期缴纳、加收滞纳金和罚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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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处理:参保单位因缴费登记、申报、审核(核定)、征收、追缴、查处等行为发生行政争议的,由税务机关负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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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纳不再自动扣款:用人单位需自行申报缴费,不再享受自动扣款服务。
请注意,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