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提前退休
根据青海省关于职工退休年龄的规定,男职工年满55周岁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一、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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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与工龄要求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且连续工龄满10年的男性职工,可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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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形
- 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性职工。
二、其他退休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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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退休年龄
- 男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60周岁,女职工为50周岁(管理和技术岗位女职工年满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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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
- 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经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可办理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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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企业职工
- 资源枯竭型破产关闭企业职工,在享受普通退休政策的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人员可再提前5年退休。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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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男满55周岁需一次性缴满15年医疗保险费,退休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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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 :工作满30年的公务员可自愿申请提前退休。
四、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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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青海统一调整退休年龄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仍为55周岁,但需符合连续工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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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规进一步明确了退休条件,包括因病退休的年龄调整为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
以上政策综合了青海本地的特殊工种政策与全国统一规定,具体执行时需结合个人工作性质和缴费年限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