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医保糖尿病重症标准
根据武汉市医保政策,糖尿病患者如果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的,可以被纳入门诊重症(慢性)疾病保障范围。
报销比例和限额
- 报销比例:基本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50%。
- 报销限额:基本医保基金年度支付限额为4000元~15万元不等。如果办理了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放化疗、慢性肾衰竭需做肾透析治疗、肾移植术后抗排斥和肝移植术后抗排斥的门诊重症病种,参保人员大病保险最高可赔付30万元。
办理流程
- 初审:参保人员需要携带近三年的门诊、住院病历(包括出院记录、住院期间检查报告单等)以及个人社会保障卡到区医保办进行初审。
- 鉴定:初审合格后,参保人员会收到“门诊重症鉴定表”,然后需要持该表到指定医院进行鉴定。鉴定合格后,需要携带合格的鉴定表、本人登记照片1张和身份证复印件到区医保办办理相关手续。
- 选择定点医院:已审批的门诊重症(慢性病)参保人员,可选择1家医保定点医院作为本人就诊医院。
- 用药规定:严格执行《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药品目录》。使用乙类药品或乙类检查治疗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自付10%,余额再按医保比例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 结算方式:持社会保障卡在选定的定点医院直接结算,个人自费的部分由个人支付,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在医院挂账(结算发票已显示)。
其他注意事项
- 同时办理多种重症疾病:如果同时办理两种及以上门诊重症(慢性病)疾病,年度支付限额每增加一个病种增加2000元。
- 费用报销时间:从鉴定审批之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才能享受门诊重症(慢性病)待遇。鉴定检查费医保基金不予报销。
- 单纯高血压和糖尿病:单纯的高血压和糖尿病不能申请办理门诊重症,应合并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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