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疗保险的官方名称和性质可总结如下:
一、基本定义
农村医疗保险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的简称,属于 基本医疗保险 的组成部分。其核心特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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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方式 :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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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范围 :以大病统筹为主,覆盖住院、门诊等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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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对象 :户籍在农村的居民(含新生儿、非城镇职工及特殊群体)。
二、与社保体系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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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的区分
新农合是医疗保障制度,新农保是养老保障制度,两者性质不同,可同时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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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职工社保的衔接
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无需再参加新农合,但未参保职工需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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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整合
自2016年起,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并为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覆盖范围更广。
三、保障功能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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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医疗负担 :通过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降低农民因病致贫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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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优势 :与职工医保形成互补,覆盖更全面的群体。
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由国务院规定管理办法。
农村医疗保险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属于我国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职工社保、新农保等共同构成多层次医疗保障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