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保政策规定,以下四类人员无法补缴近5年的社保:
一、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无参保缴费记录
根据河南省人社厅规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的人群,若无参保缴费记录,则无法通过一次性补缴方式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如自由职业者)及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若想补缴社保,需在参保期间连续缴费满15年。若中断缴费,通常无法事后追补。
三、已办理过补缴业务的人员
根据相关规定,同一参保人员不得重复办理补缴手续。若之前已通过其他方式补缴过社保,再次申请将不予受理。
四、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禁止补缴的情况
包括因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费导致欠缴、参保人员死亡未延续缴费等情形,均属于政策限制补缴的范围。
补缴年限不足15年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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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限制 :2018年45周岁前未参保者无法补缴(部分地区有特殊政策,如知青、大龄退休职工等,但需符合严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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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年限 :社保断缴5年后一般无法补缴,但可继续缴费至满15年。
建议 :若符合条件,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人才服务中心,了解具体补缴流程和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