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政策,省内异地就医是否需要备案需根据参保类型和就医性质判断,具体规定如下:
一、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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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居住人员
若参保人员已在参保地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需提交居住证、户口簿、工作单位证明等材料),则在本省其他城市就医时无需重复备案,可直接刷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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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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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情况 :无需备案,凭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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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情况 :需提供转诊转院证明或急诊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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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就医
需办理“一次备案、12个月有效”的转诊备案手续,期间可多次就医无需重复备案。
二、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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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日起 ,宁波等地已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直接结算,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下浮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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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材料 :长期居住备案需居住证、户口簿等材料,临时外出就医仅需基本材料。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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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若工作地点变动,需由单位在参保地重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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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需根据当地政策判断是否需备案。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如居住状态、就医频率等)提前确认备案要求,可通过医保局官网或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