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的相关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 可以 用于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费用,具体操作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可代缴范围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
二、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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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代缴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注册并绑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选择“亲情账户”功能,为近亲属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及缴费。操作流程包括绑定身份证、选择四川省、进入“个人账户代缴申请”等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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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携带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关系证明等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代缴手续。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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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限额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仅能覆盖近亲属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可用于支付医疗费用或其他非缴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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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
该功能自2024年9月全省范围内开通,支持跨省或省内跨统筹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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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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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孤儿等特殊群体参加居民医保可获全额资助,个人无需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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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个人账户余额不足,需先自行缴费,再使用余额支付自付部分医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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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说明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门诊、住院等医疗费用,不可用于购买药品、体检等非医疗项目。建议根据家庭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医保组合,以保障医疗需求。
以上信息综合了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及政策解读,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