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和政策,社保与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不能合并 ,主要原因如下:
一、制度性质与保障对象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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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属于强制性的职工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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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保险 :属于社会救助性质的补充养老保险,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组成,主要覆盖未参加职工社保的农村居民。
二、法律依据与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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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明确区分
我国养老保险分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含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三类,法律未规定三类保险可以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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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重复参保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同一参保人不得同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否则需终止其中一种。
三、合并的可行性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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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层面无合并计划
目前国家尚未出台将企业社保与农村养老保险合并的政策文件,且社保属于强制参保,个人无法自主选择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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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试点探索
部分地区曾试点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但仅适用于非职工群体,不涉及企业职工社保。
四、特殊情况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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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参保人员 :若同时缴纳社保和农村养老保险,需选择保留其中一种,另一种将自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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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衔接 :若选择保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继续缴费至满15年。
社保与农村养老保险因制度定位、保障对象和法律依据不同,目前无法合并。建议根据自身参保情况选择适合的养老保险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