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可以报销生育医疗费用,但生育津贴的申领需通过生育保险实现。目前部分地区已将生育保险并入职工医保,参保职工可直接通过医保申领生育津贴。具体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 已合并地区(如广东、浙江),职工医保参保人完成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后,可同步申请生育津贴,津贴金额按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由医保部门直接发放。
- 未合并地区(如部分中西部省份),需单独缴纳生育保险满6-12个月方可申领津贴,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 灵活就业人员若参加职工医保且属地政策支持,可按比例享受生育津贴,部分地区仅报销医疗费不发放津贴。
生育津贴申领需提交社保卡、出生证明、住院病历、单位证明等材料,线上可通过地方政务平台或医保APP办理,线下在医保服务中心申请。注意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重复享受,用人单位需配合出具工资发放证明。
建议参保职工提前咨询当地医保局(热线12393)或登录省级医保官网查询细则,避免因政策差异影响待遇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