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政策,医保转移可分为以下情况,具体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职工医保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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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就业转移
参保人跨市就业时,需在转入地参加职工医保,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原参保地医保关系将终止,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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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跨市就医直接结算
自2025年1月1日起,广东省内跨市就医实行直接结算,无需垫付。参保人需在转入地完成备案,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即可直接报销。
二、居民医保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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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流动未就业人员
职工医保参保人跨市流动后未重新就业的,可参加转入地居民医保,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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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长期居住人员可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的医保待遇,需在转入地办理居民医保转移。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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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材料
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原参保地医保卡或缴费凭证(建议提前电话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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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渠道
可在转入地医保服务大厅或居住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无需回原参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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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累计
个人账户余额和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保障医疗权益连续性。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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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参保 :跨市流动时不得重复参保,待遇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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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转移 :转出地按国家政策执行,转入地按上述流程办理。
建议办理前通过当地医保局官网或12333热线确认最新政策,确保信息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