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近年发布的政策文件,截至2025年4月13日,山西省失业保险政策主要调整如下:
一、失业保险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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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比例调整
自2021年10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计发比例由最低工资标准的80%调整为85%,并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按90%比例同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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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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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022年12月 :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5%计发,全省统一标准为1598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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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2024年12月 :最低工资标准提升至1782元/月,计发比例仍为85%,因此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782×90%=1603.8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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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日 :最低工资标准进一步提高至1935元/月,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1935×90%=1741.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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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缴费比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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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率下调 :2024年1月1日起,全省失业保险总费率降至1%(单位0.7%、个人0.3%),为企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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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以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基准核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低于60%或超过300%的分别按60%或300%核定。
三、领取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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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缴费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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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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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求职。
四、待遇计算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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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满1年 :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178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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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满2年 :每月领取1782×6=106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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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长领取期限 :24个月。
五、其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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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自2019年起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与失业保险金合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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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实行市级统筹的城市,若本地标准低于全省统一标准,则按本地标准执行。
以上政策综合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费率优化及保障水平提升,进一步强化了失业保险的兜底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