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合作医疗报销比例因就诊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病种差异而显著不同,门诊最高可报75%,住院最高达90%,大病保险分段补偿最高95%,特殊病种如儿童先心病等可享70%专项补助。以下是具体分类说明:
-
门诊报销
村级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普通门诊报销60%-75%,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用药报销70%,乙类药需自付10%后计算。镇卫生院普通门诊报销40%-70%,二级医院30%-60%,三级医院20%-50%。门诊慢特病(如尿毒症)不设起付线,年度限额内报销70%。 -
住院报销
乡镇卫生院住院费用分段报销:300元以下报30%,300-2000元报70%,2000元以上报50%;部分政策显示一级医疗机构统一报销90%。二级医院住院费用500元以下报25%,500-10000元报55%-65%,万元以上报50%。三级甲等医院住院报销65%,重大疾病病种统一上调至75%。 -
大病保险
起付线5000元补偿:5001-10000元报65%,10001-18000元报70%,超8万元部分报95%,年封顶25万元。特定病种如肺癌、儿童先心病等,定额补助70%。 -
特殊群体与中医药优惠
60岁以上老人住院每日护理费可报10元(年限200元)。中医药(含中成药、针灸等)报销比例额外提高10%,日间手术统一按75%报销。
提示:实际报销可能受转诊手续、药品目录及年度限额影响,建议通过兰州市医保局官网或线下窗口查询最新细则,确保权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