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的正式实施时间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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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立阶段
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新农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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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运行阶段
2003年1月10日,卫生部等联合发布《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标志着新农合在全国范围内试点推行,覆盖范围逐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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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广阶段
到2008年底,全国93.57%的县区实行了新农合制度,参保人口达8.04亿,参合率9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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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发展阶段
2016年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提出建立“六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2018年3月国家医疗保障局成立后,原新农合制度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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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最初于2003年试点推行,2009年调整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此后逐步提高至2024年的2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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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新农合(现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全面启动,参保居民自2025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新农合的正式实施起点为 2003年 ,但全面覆盖全国是在2008年左右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