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吉林省最新政策,低保相关规定如下:
一、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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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标准
截至2024年末,月人均保障标准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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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对象:643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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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846元/月(城市)和616元/月(农村)
2025年计划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当地上年度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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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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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89周岁:每月50元(低保对象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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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99周岁:每月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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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周岁及以上:每月600元
该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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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与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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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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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家庭成员可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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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线上申请,通过“吉林救助”手机端小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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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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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核实家庭收入、财产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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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民政部门定期核查家庭人口、收入、财产变化,动态调整保障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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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障对象与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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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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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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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困难患者等特定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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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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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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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重大财产隐瞒或拒绝配合调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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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与其他救助政策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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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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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城乡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给予全额资助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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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患者可获得每年150元定额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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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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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2570名考入本科的困难家庭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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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19100户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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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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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低保家庭财产报告制度,及时增发、减发或停发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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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规行为(如骗取低保)进行严肃处理。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4年执行情况与2025年最新调整,确保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