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山东省已正式将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具体如下:
一、政策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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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时间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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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二、报销范围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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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项目
覆盖12项辅助生殖技术,包括取卵术、胚胎培养、胚胎移植、胚胎冷冻、未成熟卵泡培养、胚胎辅助孵化、组织细胞活检、人工授精、精子优选处理、取精术、单精子注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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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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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最高报销限额15,000元,报销比例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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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最高报销限额5,0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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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比例
个人自付比例控制在20%左右,且医保报销后费用可纳入大病保险二次报销。
三、申请条件
- 需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断,并在经批准的辅助生殖技术机构治疗。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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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医院 :山东省所有开展辅助生殖技术的公立医院均支持报销,但需提供二级及以上医院的不孕确诊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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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减免 :部分省份(如北京、天津等)的报销比例更高(最高达80%),但山东目前尚未达到该水平。
五、政策意义
该政策的实施显著降低了试管婴儿治疗的经济负担,提高了生育服务的可及性,尤其对贫困家庭和不孕不育群体意义重大。
以上信息综合自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及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权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