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政策规定,关于医保缴费人去世后的费用处理方式,需分情形说明:
一、医疗保险(职工医保/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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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余额处理
若参保人去世,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依法继承。例如,2025年缴纳的居民医保,若缴费人去世且未开始享受待遇,个人账户余额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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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与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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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部分:无法退还,因其属于无直接受益人的社会共济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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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若累计缴费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退休后无需再缴费即可享受待遇;若未满15年,需继续缴费至满15年或选择退休后一次性补缴(需趸交,费用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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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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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余额继承
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记账利率不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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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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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前去世:个人账户余额退还,统筹基金部分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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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退休年龄去世且户口注销: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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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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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计算 :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均需累计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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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政策差异 :具体退费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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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 :城乡居民医保需在待遇享受期内(如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申请退费,超期可能无法处理。
医保缴费人去世后,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但统筹基金及未满足缴费年限的部分无法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