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日
延迟退休政策于 2025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具体执行细则如下:
一、退休年龄调整
- 男职工
法定退休年龄从原60周岁逐步延迟至 63周岁 ,采用“每4个月延迟1个月”的方式执行。例如,1965年出生的男性职工,原计划60岁退休,调整后需延迟至60岁零1个月。
- 女职工
-
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的女工人,延迟至 55周岁 (每2个月延迟1个月);
-
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的女干部,延迟至 58周岁 (每4个月延迟1个月)。
二、最低缴费年限要求
- 过渡期(2025-2030年)
-
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由15年逐步提高至 15.5年 (2030年退休);
-
2025年退休人员无需再缴费,但需满足15年缴费年限。
- 长期要求(2030年后)
-
从2030年1月1日起,最低缴费年限逐步提高至 20年 ,每年增加6个月;
-
2039年前退休人员需累计缴费满20年,之后按新退休年龄执行。
三、其他关键时间节点
-
弹性退休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且不得低于原法定退休年龄;
-
政策调整完成 :预计2040年左右完成过渡,男职工和女职工的退休年龄将稳定在63周岁和58周岁左右。
四、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影响
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的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将按 每4个月延迟1个月 的节奏调整至58周岁。
以上政策调整旨在应对我国劳动年龄人口减少的挑战,确保养老金制度的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