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医保病退政策最新规定:病退政策取消,病残津贴制度实施
自2025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这一政策的实施,标志着原有的病退政策全面取消。
病退与病残津贴的区别
病退:
- 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缴纳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5年。
- 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 部分地区要求必须是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的员工工龄满10年以上。
病残津贴:
- 退出劳动岗位,按月由社保基金支付一定数额的款项。
- 员工仍然处于劳动关系体系管理范围。
- 成为病退养老金的替代,覆盖所有养老保险参保职工。
- 没有了年龄和最低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限制。
病残津贴的领取标准和条件
领取标准:
- 病残津贴的领取标准是基于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进行计算,相当于提前领取退休金。
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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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最低缴费年限,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士:
- 可按当地退休人员待遇的养老金标准进行补贴,且养老金会随着国家政策调整而相应变动。
- 退休后可正常转为退休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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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最低缴费年限,离退休年龄超过5年:
- 可按当地退休人员的基础养老金标准领取,同样享受后续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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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足最低缴费年限:
- 若累计缴费未满5年,将可以领取补贴。
- 若缴费年限在5年以上,每多一年可额外领取3个月的补助。
病残津贴的领取类别
根据新政策,病残津贴的领取情况可以大体分为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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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最低缴费年限,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士:
- 病残津贴月标准执行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 在国家统一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时按待遇领取地退休人员政策同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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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最低缴费年限,离退休年龄超过5年:
- 病残津贴月标准执行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
- 在国家统一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时按照基本养老金全国总体调整比例同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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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足最低缴费年限:
- 病残津贴月标准执行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
- 在国家统一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时按照基本养老金全国总体调整比例同步调整。
- 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支付12个月的病残津贴;累计缴费年限满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增加3个月的病残津贴。
病残津贴领取期间的社会保险
参保人员领取病残津贴期间,不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如果后续继续就业并按照国家规定缴费的,自恢复缴费次月起,停发病残津贴。
病残津贴的实施意义
病残津贴政策的实施,旨在为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的职工构建更科学、合理的保障体系,切实维护他们的权益。这一政策的出台,为那些因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工作的人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体现了政策的普惠性和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