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有社保办理病退后死亡, 是有补助的 。具体补助内容如下:
- 丧葬费 :
- 丧葬费一般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供养亲属抚恤金 :
-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个人账户余额退还 :
- 如果是指参保人员死亡者,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死亡证明,带着户口本,与死者亲属关系的有效证件,到社保服务中心申请,会把死者个人账户全部资金余额退还。
- 丧亡补助 :
- 根据社保缴费年限给予一定月数的丧亡补助。
办理病退后死亡的人员,其家属可以领取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及死者个人账户余额的退还。具体补助金额和领取方式可能因地区和政策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