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退后死亡待遇根据死亡原因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如下:
一、因病死亡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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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补助金
按死亡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个月 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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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
根据供养亲属与死者的关系及年龄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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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每月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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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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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
所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得超过死者生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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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按死亡时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0倍 发放。
总计 :因病死亡待遇为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但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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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退休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参保,可能无法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仅能领取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和生活困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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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退休人员已参保,遗属可领取上述三项待遇。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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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费
若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费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 3个月 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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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 孤身遗属每月可领取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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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流程
需提供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身份证、医保卡等材料,向当地社保机构申请。
三、示例计算(以企业退休人员为例)
假设某企业退休职工死亡时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其基本养老金为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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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补助金 :6个月 × 8000元 = 4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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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 :配偶每月40% × 1200元 = 4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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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0倍 × 8000元 = 1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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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若适用):按当地标准计算。
总计 :约175280元(具体金额需根据实际情况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