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病退手续的流程可分为单位内部流程和社保部门审核流程两个阶段,具体步骤如下:
一、单位内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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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职工需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申请,附上医疗证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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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初审
单位人事部门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材料齐全后报请单位领导或相关部门(如后勤机关卫生部门)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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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初审通过后,单位将申请材料公示,通常为7-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职工监督,无异议后进入下一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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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审批
公示无异议后,单位党委召开会议研究通过申请,形成正式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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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审批
完成单位内部审批后,将材料上报至更高一级单位(如军区级、军级后勤机关卫生部门)。
二、社保部门审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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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单位将完整的申请材料报送给当地社保部门(如人社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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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
社保部门组织医疗专家对职工进行统一检查,评估是否符合病退条件。职工需配合提供病历、诊断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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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鉴定费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后,职工需缴纳200元鉴定费,并承担检查、食宿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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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与核准
社保部门对材料进行最终审核,通过后出具初审意见并报请上级部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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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待遇
审核通过后,社保部门将办理病退手续,职工开始领取病退金及相关待遇。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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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需提前收集病历、诊断证明、工作证明、身份证等材料,并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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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部分地区病退申请有时间限制(如每年一次或每季度一次),需关注单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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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单位或社保部门。
(综合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