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参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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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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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三级医疗机构):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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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及以上住院(三级医疗机构):4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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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如普通住院):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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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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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起付标准后,由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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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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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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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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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参保人员一年累计住院和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以35万元为最高支付限额,超过部分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二、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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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普通门诊费用起付标准为1500元/年,最高支付限额根据参保类型不同(在职3500元、退休4500元等),医保基金补贴比例从70%递减至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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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偿 :针对超过1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分段补偿,例如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三、示例计算
若某退休人员3月在三级医院住院总费用7000元(合规费用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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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800元,剩余4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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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4200元×95% = 39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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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负担:7000元 - 3990元 = 3010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策文件及政府办事平台数据,具体以最新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