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报销比例如下: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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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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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级: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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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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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外定点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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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800元,报销比例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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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外非定点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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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25%。
- 门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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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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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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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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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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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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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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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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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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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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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40%。
- 大病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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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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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10000元补偿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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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8000元补偿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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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 最高支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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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年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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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年封顶线为5000元,门诊大病年封顶线为2万元,其中门诊终末期肾病(尿毒症透析)年封顶线为6万元。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医疗机构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