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天
关于生育保险中人流休假的报销政策,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流产产假天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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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
享受 15天产假 ,津贴按用人单位月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15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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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4个月流产
享受 42天产假 ,津贴计算方式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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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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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12-16周流产:30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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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16-28周流产: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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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28周以上流产:90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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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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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包括《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医疗费用申报单》等,需附发票及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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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与审核
由用人单位或街道劳动保障服务站提交材料至社保窗口,经审核签发医疗证后办理待遇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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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发放
产假满30天内完成结算,报销款打入个人账户。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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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基数
以生育(流产)时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为基数,不足部分由企业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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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效
生育次月15日起可申领,逾期超过6个月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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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天数和津贴标准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四、费用报销范围
覆盖流产相关的医疗费用(如手术费、药费、检查费),但需符合当地医保目录规定。门诊流产与住院流产均可报销,但需提供完整医疗证明。
以上信息综合了全国范围内的政策规定,具体操作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