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
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政策的核心原则是“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具体规则如下:
一、报销范围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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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异地就医的报销范围以就医地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目录为准,即“就医地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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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报销比例因就医类型和参保人员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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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异地居住人员 :门诊、住院基金支付比例不降低,可双向享受参保地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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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非急诊且未转诊):门诊、住院基金支付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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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诊/急诊抢救人员 :门诊、住院基金支付比例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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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异地就医 (如青岛参保人):执行参保地报销政策,职工报销比例比本地降低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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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流程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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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公众号或线下渠道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长期居住人员需选择“长期居住”类型,临时外出就医选择“临时外出”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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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材料
包括医疗费用汇总清单、转诊证明、出院证明、住院病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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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差异
若就医地与参保地政策一致,直接结算;若不一致,需按就医地政策报销(如青岛参保人异地门诊报销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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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限额
门诊、住院有最高支付限额,例如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城乡居民医保为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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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流程
完成备案后,就医地直接结算医疗费用,参保地不再垫付,费用由医保基金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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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若就医地出台新政策,按新规定执行。
以上政策综合了国家及地方规定,具体执行以参保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