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职工死亡抚恤金标准根据死亡原因和职工身份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因工死亡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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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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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职工本人工资的 20个月 发放(截至2025年3月最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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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职工本人工资的20个月发放;若低于40%的,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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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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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死亡: 5000元 (2023年标准,后续可能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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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死亡: 4000元 (2023年标准,后续可能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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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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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农户:每人每月 2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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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户口:每人每月 17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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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以上:农业户口每人每月 1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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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病死亡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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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抚恤金
- 按职工本人工资的 10个月 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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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费
- 与因工死亡相同,为 4000元 (2023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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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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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农户:每人每月 2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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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户口:每人每月 17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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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以上:农业户口每人每月 1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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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养亲属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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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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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每月职工本人工资的 40% (需满足主要生活来源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配偶年满60/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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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亲属:每人每月职工本人工资的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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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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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条件
- 供养亲属需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无劳动能力。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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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生前缴纳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可额外领取 基础养老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月数 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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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丧葬费不属于遗产,但可继承。
以上标准综合了济南市最新政策及政府公开信息,具体执行以实际核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