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医保政策,报销费用标准如下:
一、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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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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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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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一级及未定级医疗机构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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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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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500-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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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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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相关治疗检查:基层及一级医院报销90%,二级医院80%,三级医院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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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报销2000元,无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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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特病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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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慢性肾炎等慢性病按住院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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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报销8000元,起付线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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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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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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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1700元,二级医院1100元,一级医院800元(首次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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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住院:三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350元,一级医院2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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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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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万元以下:在职职工85%,退休人员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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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万-15万元:职工和退休人员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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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参加工作老工人在三级、二级医院住院报销95%,一级医院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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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药品与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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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 :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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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重药品 :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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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检查/特殊治疗 :报销70%
四、其他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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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障 :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分娩女职工可获6000元以上生育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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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 :参保女职工可享1200元报销额度(含普通门诊统筹),叠加后最高3200元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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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报销均需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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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无年度累计限额,但存在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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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比例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政策,部分细节以医保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