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980元,农村765元
根据江西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发布的通知,截至2025年4月,江西省低保标准调整如下:
一、低保标准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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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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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人均保障金额 :980元(较原标准提高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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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次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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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档:98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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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档:57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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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档:42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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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档:35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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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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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人均保障金额 :765元(较原标准提高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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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次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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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档:765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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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档:45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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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档:33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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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档:29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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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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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月人均1275元(提高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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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月人均995元(提高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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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料护理补助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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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能/半失能人员:150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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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理人员:11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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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历史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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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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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低保月人均480元(城区345元,三县3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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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月人均280元(补差1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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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标准 :与2017年持平,城市885元/月,农村66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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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幅度 :
- 2017-2023年城市低保标准未变,2023-2025年提高了35元
以上数据综合了民政厅、财政厅的官方文件,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