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上海看病可通过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或先垫付后回参保地报销两种方式,关键操作是提前备案。目前全国已开通高血压、糖尿病等10种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住院和普通门诊费用也可直接刷卡结算,报销比例按参保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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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是核心步骤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微信小程序完成备案,选择上海为就医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长期驻外人员备案长期有效,临时外出备案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 -
直接结算流程
备案后,在上海市318家联网定点医院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就医,系统自动按“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比例”报销。门诊慢特病需提前在参保地完成病种认定,结算时主动告知医院。 -
垫付报销的注意事项
未备案或医院未开通直接结算时,需保存发票、病历、费用清单等材料,6个月内回参保地申请手工报销。报销比例可能低于直接结算,且仅限医保目录内项目。 -
特殊病种与急诊处理
10类门诊慢特病(如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可直接结算,其他病种需垫付后报销。急诊无需备案,但需提供急诊证明材料。
提前备案、选对医院、备齐材料是顺利报销的关键。若遇问题,可拨打参保地医保热线12393或上海医保服务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