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日
根据贵州省医疗保障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政策,贵州省生育津贴的执行时间及相关规定如下:
一、执行时间
- 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范围
自2023年10月1日起,贵州省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补助金待遇。
- 政策调整生效时间
相关政策于2023年8月16日由医保局发布,但实际执行时间以各地具体实施细则为准,统一从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
二、其他关键信息
- 缴费标准
- 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缴费费率不低于6%的,不另行征收生育保险费;低于6%的,可调整缴费比例。
- 生育津贴申领时间
需在分娩后60天至180天之间申请办理。
- 办理时限
社保经办机构需在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此前可能为20个工作日)。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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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灵活就业人员需以单位名义参保,个人无法单独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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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内容 :生育津贴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用于保障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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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渠道 :具体政策细节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政务服务中心。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策文件及官方通知,确保与最新政策一致。